宿迁推行“三张清单” 全面规范信用监管
为加快推进全国文明诚信高地建设,推动信用监管提质提效,宿迁组织编制《市级信用监管“三张清单”》,明确了信用监管事权和边界,通过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管理、事后联合惩戒等方式,让守信者“降成本、减压力”,让失信者“付代价、增压力”,让部门监管更加精准高效。
编制信用信息和产品应用清单。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分别为诚信自律类承诺(涉28个部门103个事项)、审批替代类承诺(涉11个部门25个事项)、证明事项类承诺(涉9个部门14个事项58类证明)以及容缺办理类承诺(涉404个事项)。
优化信用查询服务,在28个部门111个事项中推动应用信用核查,涉及行政许可、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录、财政资金奖补等多个领域。
强化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共8个部门11个事项,主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以及部分领域行业管理中应用。
规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清单。在29个部门46个行业领域开展以行业信用评价、第三方信用评价为主要方式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的信用等级,在双随机抽查、评先评优、各类示范创建、项目资金支持等工作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严格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黑名单认定标准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前,失信惩戒必须按照依法依规、不扩大不延伸的原则实施。清单重点针对失信被执行人、海关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公共资源交易等7类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对于清单之外的惩戒和约束措施,原则上各部门不得擅自增设和应用。
应用事项更加明确。清单实施前,信用承诺、信用核查以及第三方信用报告等应用事项相对零乱和分散,各部门不能全面掌握需要应用的事项,导致应用落实难、相关数据及成效统计难。清单实施后,信用监管的整体架构体系更加完备,信用监管事权、明确监管边界更加明晰,各部门直接依据清单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各项工作将更加规范和高效。
体现依法依规监管的理念。在推行监管过程中,将依法依规作为各部门实施信用监管的前提,不给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增添生产经营成本。其中,对于信用承诺应用,要求各部门以引导鼓励为主,不得将承诺作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必备条件;对于信用核查应用,全面取消以往由行政相对人自行查询提供的方式,改为推行“部门主动查”和“互联共享查”。
优化整合当前重点工作。清单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衔接了当前我市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如信用承诺清单充分整合了证照分离改革、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将各类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适用于信用承诺或告知承诺的事项进行了二次加工、全面优化,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助力放管服改革提供了有效支撑。同时,清单将结合不同阶段的业务需求实行动态调整。(王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