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构建基于信用的事业单位大数据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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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17:22:36 广告 >

  加强事业单位信用监管,对提升营商环境,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事业单位信用监管研究,承办2项国家级课题,获批4个省级试点,相关工作得到中央编办、省委编办和省信用办充分肯定,国家级期刊3次专刊推介,接待全国各地调研学习40余次。今年6月,省委编办下发《关于确定基层治理体系改革先行先试名单的通知》,市委编办获批省级试点;省信用办下发《关于大力推广2020年我省部分地区政务诚信建设创新举措的通知》,我市事业单位信用监管做法入选省创新案例。


  对接最高标准,提升理论研究水平。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法制依托,参照《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规范》(GB/T 37914-2019)形成指标框架,与国家标准接轨。建立“外脑”协作机制,与专业机构合作,邀请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组专家学者组建研究团队,邀请中科院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学专家教授对研究成果进行专家论证,形成《教育类事业单位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引入大数据技术,实现智能分析研判。深化大数据技术应用,进一步优化“宿迁市事业单位大数据监管系统”性能,多次进行运行测试、系统维护和安全性测试,升级网络带宽和硬件性能,拓展应用范围。通过平台对涉事业单位海量数据挖掘、分析,加强事前研判和事中纠偏,监管更加精细与科学。


  开展试点评价,扩大联动辐射面积。重点推进江苏省宿迁中学、宿迁市钟吾初级中学、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三所省级信用评价试点学校研究工作,联合市纪委监委、法院、公安、信用办等11家部门及单位开展三轮试评价,为进一步优化评价体系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建立市县区联动机制,今年7月对全市251家教育类事业单位开展公益性评价,有效量化不同学校间公益性差异,推动学校提供更优质的公益服务。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开展体制机制研究,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第三方评价、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修复等制度建设,与信用办联合印发《宿迁市事业单位第三方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宿迁市事业单位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率先全省乃至全国填补了事业单位第三方监管和信用修复领域空白。


  不断提升信用环境。通过加强信用监管,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发现并督促事业单位整改问题3000余个,推动约500家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同时,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存在失信行为、产生不良信贷、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数下降56.3%,力促事业单位诚信运行。


  有效改善事企关系。改变事业单位“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对事业单位在社会经济中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督促事业单位在市场中守法履约,保障其他社会主体权益。如将事业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纳入评价体系,以教育领域为试点,全面监控全市251家教育类事业单位合同履约情况,有力督促事业单位守法履约。


  极大提高审批效率。以信用等级为依据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升事业单位业务办理效率和质量。信用良好的单位适用“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制度,在缺乏材料的情况下可以“先发证,后补齐材料”,办事不用“反复跑、来回跑”。同时,还将免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其他日常监督检查,减少业务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即时办理,办事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持续优化资源配置。以信用监管为导向,督促事业单位自律自省,向社会提供更优质的公益服务,助力解决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如在教育领域,运用大数据技术获取学校情况、办学条件、师生比例等数据,为建设新校、增设班级、招聘教师等提供参考,推动解决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施教区划分不均衡、优质教师资源短缺、小课桌小饭桌泛滥等问题,得到教育部门、学校、家长的高度认可。


  营造良好社会风气。提升社会公众在信用监管中的参与感、获得感,扩大信用宣传影响,带动事业单位乃至全社会提高信用关注度,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如宿迁中学通过学校网站、橱窗、微信公众平台、国旗下讲话等形式进行信用宣传,先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廉洁从教、诚信做人等系列信用教育活动,在师生中引起广泛影响,营造知信、守信、重信的浓厚社会氛围。(程银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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